當事人誤信詐騙集團交付帳戶,本所協助獲無罪判決確定。 2018-01-02 當事人因接獲詐騙集團來電指示解除分期付款,誤將帳戶寄出而遭檢察官以幫助詐欺之罪嫌起訴,經本所協助後,一審判決無罪,檢察官上訴亦駁回而無罪確定,終使當事人免因誤信詐騙集團而背負刑事責任。 判決全文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