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協助當事人妨害家庭事件獲公訴不受理之勝訴判決

本件當事人係為有配偶之人,仍對交友網站結識之網友謊稱單身,與其交往且發生性關係,而遭網友配偶提出告訴,在本所律師之協助下,該網友配偶於法院準備程序中與當事人和解成立,並當庭具狀向本院撤回對本件當事人之告訴,即獲得公訴不受理之勝訴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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