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被多次以欺騙方式騙取提款卡,嗣後又竊取提款卡,經本所協助對方詐欺部分達和解,竊盜部分已被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,成功為當事人取得正義。

當事人與被告為朋友,對方多次跟以詐術騙取當事人之提款卡並作提領,嗣後對方造訪當事人家時,趁其不注意竟竊取當事人放置沙發上的背包裡的提款卡,但當場當事人便發現並要求被告返還後提出告訴,經本所協助對方已被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