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妻子外遇生男嬰,經本所協助向小王請求精神上損害賠償獲勝訴判決!
- 2018-03-08
當事人妻子與公司同事小王背著當事人交往並發生性行為,妻子生下男嬰後當事人發覺不對勁,自行驗DNA後確認小孩非其親身骨肉,經本所協助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,並詳述法律關係後,使法院最後判准小王應賠償當事人新台幣60萬元,為勝訴。
當事人妻子與公司同事小王背著當事人交往並發生性行為,妻子生下男嬰後當事人發覺不對勁,自行驗DNA後確認小孩非其親身骨肉,經本所協助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,並詳述法律關係後,使法院最後判准小王應賠償當事人新台幣60萬元,為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