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破壞婚姻者,在本所努力下向其請求18萬元賠償金。

婚姻不僅是愛情,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。當事人偶然發現配偶出軌,在毫無辦法下,只能對破壞婚姻者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,在本所律師努力不懈下,終於令被告付出破壞他人婚姻的代價,雖然金錢不能填補當事人婚姻的損失,但也算是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法律上他應得的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