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離婚並簽立調解筆錄

當事人因婚後配偶對其不聞不問,且私自離家多年,夫妻關係名存實亡,故委託本所提出請求判決離婚之訴,經法院安排調解庭,在本所律師協助與調解委員勸說下,雙方順利達成共識,並且在本所律師努力爭取與協商下,終以最合乎當事人利益之方案調解成功並簽立調解筆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