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因傷害案件遭上訴求償60萬元,經本所協助,成功獲得15萬元調解成立。

本所當事人為傷害案件行為人之母親,現經營小本生意勉強得以餬口。其遭對方上訴求償60萬元之精神慰撫金,經本所協助指出對方主張理由之不完備後,終願與我方當事人以15萬元和解,省去雙方舟車勞頓之累,並得以節省司法資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