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遭假扣押查封其財產,經本所協助提出異議獲准撤銷假扣押。
- 2016-06-17
相對人雖取得假扣押之裁定,並扣押當事人之財產,惟經本所細繹其裁定,發覺相對人並未舉證當事人有隱匿財產,且當事人對賠償數額尚有爭議,乃係合理訴訟權之行使,加以當事人前曾發函表示願意和解之意願,並非堅決拒不賠償,因而使法院認定,原裁定僅釋明「請求原因」,並未對「得假扣押原因」釋明不足,縱相對人供擔保,亦不得准許其聲請為宜,爰撤銷原裁定。
相對人雖取得假扣押之裁定,並扣押當事人之財產,惟經本所細繹其裁定,發覺相對人並未舉證當事人有隱匿財產,且當事人對賠償數額尚有爭議,乃係合理訴訟權之行使,加以當事人前曾發函表示願意和解之意願,並非堅決拒不賠償,因而使法院認定,原裁定僅釋明「請求原因」,並未對「得假扣押原因」釋明不足,縱相對人供擔保,亦不得准許其聲請為宜,爰撤銷原裁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