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協助當事人損害賠償事件,獲聲請訴訟救助
- 2015-03-27
本件當事人因生活困難,且須獨力扶養2名年幼子女,又每月房貸固定支出2萬元,微薄薪資收入連納房貸都成問題,均須依靠親朋好友接濟,經濟壓力龐大,實無資力支出訴訟費,然原裁定竟認為當事人非無資力之人,經本所律師極力為當事人提出抗告後,終使法院作出獲聲請訴訟救助之裁定。
本件當事人因生活困難,且須獨力扶養2名年幼子女,又每月房貸固定支出2萬元,微薄薪資收入連納房貸都成問題,均須依靠親朋好友接濟,經濟壓力龐大,實無資力支出訴訟費,然原裁定竟認為當事人非無資力之人,經本所律師極力為當事人提出抗告後,終使法院作出獲聲請訴訟救助之裁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