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事人與妻子因細故爭執,妻子竟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所幸經本所協助,最終經法官駁回保護令之聲請。

案件類型:家事 家暴 保護令

當事人與妻子感情不睦,長期因細故爭執,惟當事人從未對妻子動手或口出惡言,詎料,當事人之妻子於某次爭執中,刻意言語刺激,嗣當事人一時有情緒上的波動,脫口粗俗之言詞後,妻子隨即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,所幸經本所協助,向法官釐清此事為情緒失控之偶發事件,且事後未再有衝突,並無家庭暴力之風險,最終經法官駁回保護令之聲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