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協助無法見到小孩之當事人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,成功獲得准許之裁定

當事人之配偶擅自帶離小孩,致當事人超過半年無法見到小孩,乃委請本所向法院提出暫時處分,成功獲得法院准許當事人與小孩會面之裁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