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偽造有價證券遭起訴,本所協助當事人獲三審無罪判決

本件當事人即被告涉嫌偽造有價證券遭起訴,經本所律師協助,積極提出證據,證明該支票發票人為原告,透過字跡、動機等證據,終獲得無罪判決。檢察官上訴到最高法院,最後上訴還是遭駁回,還當事人一個清白。

word

 判決書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