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協助當事人成功爭取違反洗錢防制法事件獲得緩刑有利之判決

當事人向本所請求協助關於違反洗錢防制一事,由於當事人不知前夫於任職公司進行變更偽造文書,從中獲取不法之利益,當時只基於夫妻信任關系,協助幾次存入匯出,其中前夫如何與廠商運作獲利並不知情,最後獲得緩刑有利之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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